(287)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三 - 本願十八(三)
2012年10月5日
阿彌陀佛在因地菩薩時發了四十八願 (因本願),成就了極樂世界,成就了阿彌陀之名號。善導大師云:「法藏比丘,在世饒王佛所,行菩薩道時。發四十八願。一一願言。若我得佛。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。願生我國。下至十念。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他將四十八願全歸入第十八願,視之為阿彌陀佛「因本願」中的「根本願」,即是本願中的本願,故說「本願十八」是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特色之一。
第十八願的願文如下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」
第十八願又名「生因願」,因為阿彌陀佛以「自己成佛」押在「眾生往生」上,故曰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。又因有了第十八願,十方眾生才能欣慕極樂淨土,故其餘四十七願祇稱為「欣慕願」。此外,祇要眾生得生極樂世界,其餘諸願皆自然而滿,自然而得!
更重要的是,這個願清地顯示阿彌陀佛主動地、平等地、無條件地救度十方眾生!一切由阿彌陀佛作主導,以其佛果的功德帶動,給予十方眾生信心歡喜,求念其名號,往生到他的圓滿報土去!
這個願是阿彌陀佛對十方眾生的一個承諾,如今他既已成佛,即是酬因之身,故此眾生因信受第十八願而專念佛名,即能乘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為增上緣,得生淨土,出離生死,速成佛道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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