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37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十一 - 平生業成 (68)
2016.11.30
彌陀光明護念,攝取不捨者,證明受賊害的罪苦機眾,必定得生,又證明其平生業成。阿彌陀佛,如其名號,如第十七願言,自誓普聞,諸佛咨嗟證讚。若有誹謗淨土宗祖師言「平生業成」者,非但不信解攝取不捨的勝義金言,更有削却彌陀普聞之高名,負極重罪於諸世尊。此事不可以輕忽,不可以隨意而過,應當細思之。
曇鸞大師在《往生論註》繼續解釋,何為念佛的名和義不相應,共有三種,云:「又有三種不相應:一者信心不淳,若存若亡故;二者信心不一,無決定故;三者信心不相續,餘念間故。此三句,展轉相成。以信心不淳,故無決定;無決定,故念不相續。 亦可念不相續,故不得決定信;不得決定信,故心不淳。
與此相違,名與實修行相應。 是故論主建言:“我一心”。」
所以,我們對阿彌陀佛的信心,必須常存,不能時有時無,即長時修;常存後,我們要決定,不能三心兩意,要專心一致,從一而終;決定後,我們要相續、無間、無餘地念佛,心裏沒有多餘的念頭,所謂「常在我心間」!
就如我們愛一個人、信一個人,都應有這三個標準。自己念佛時,對阿彌陀佛的信心又是否達標呢?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