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72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
(179)
2019.09.11
淨土宗宗風俗諦第三條第四組:不背因果,不蓄恨意,不懷虛假,不行諂曲。今談「不蓄恨意」。
之前,我們學習過慧淨上人在「學習淨土宗宗風俗諦」之視頻開示時,上人說:修行人如果遇到無理非理的對待,只有對他人生起大悲心,是不會生起瞋恨心的。如果生瞋恨心,那就不是一個修行人了。
當然我們是凡夫,說要完全生起大悲心,是不容易的,可是至少要做到不含怨到日落。有不好的念頭、起情緒、發牢騷、憤恨的念頭,就立即返觀自照,立刻把瞋恨心消除。
很多人都是習氣做主,受情緒掌控,可是一個修行,人必須要理性當家,而不是情緒當家。要理性而不情緒,要慈悲,都不瞋恨。凡事要往正面去思惟,絕不可朝負面思惟,不管對象事件是如何,只要往正面思惟,就會帶來正面的效果。如果往負面思惟,就會帶來負面的效果。
凡事都是我們的鏡子,我們面對鏡子,鏡子所顯現的就是我們所展現的好壞、美醜、寬容計較,我們的身口意,就是這樣。在這個世間上,我們所處的環境,他人對我是好是壞,都是我們自己招感來的。如果我們沒有那樣的業力,是不可能招感來這種環境的。因此,每個人必須為他自己所遇到的負完全的責任。
*** 按:我們都是貪瞋煩惱成就凡夫,所謂「一念瞋心起,八萬障門開」,又言「瞋是心中火,能燒功德林」,非常可性。雖然未必能當不壓得「無名火起三千丈」,但能做到「不蓄恨意」也不錯。人有恨懷在心,一世人好辛苦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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