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69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
(176)
2019.09.04
淨土宗宗風俗諦第三條第四組:不背因果,不蓄恨意,不懷虛假,不行諂曲。續談「不背因果」
- 做人不可以違背因果。
慧淨法師說:佛教的基礎是三世因果、善惡報應、六道輪迴,所以學佛者要「深信因果」,既是因果就要甘心領受,歡喜承擔,以之「隨緣消舊業,更莫造新殃」,否則業上加業,永無了時。
我們行善作惡所獲得的苦樂果報,根源都在於我們的心,也因我們的心才使我們造作身口二業的善惡,導致我們受苦跟樂的果報。既然有報應的事實,就表示所謂因果報應這個道理是真的存在的,我們就要檢討自己的起心動念、三業行為是善?是惡?惡跟善之間,是哪一樣多?
有一首因果偈說:「假使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;因緣會遇時,果報還自受。」意思是說,我們身口意的行為所散發出去的善、惡波率是不會消失的,因緣會遇的時候,就會產生果報。至於緣什麼時候會到呢?那是不一定的,所以因果的報應是貫通過去、現在、未來的。
尤其是念佛人,凡事都應先檢討自己,如果沒有過去的因,就沒有現在的果;點點滴滴,都是自己造成的,沒有可怨、可計較的對象。如果能這樣想,心就會比較平和,否則一定會不平、不滿、計較,是是非非越來越多。
淨土法門基本上要「深信因果」,然後「自覺愚惡,過於他人。」像《地藏經》所講的:「起心動念,無不是業,無不是罪。」我們都是在犯因果。這樣的話,就能夠趣入這個淨土法門,這樣的話,也才能使氣質改變。
「善惡報應、三世因果、六道輪迴」,是宇宙人生的自然現象;「諸惡莫作、眾善奉行、自淨其意」,是諸佛教化的根本。若能「深信因果」,就會棄惡行善;若知「輪迴路險」,便思「求生淨土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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