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79《觀經四帖疏》綱要 (43)
2018.06.18
善導大師分辨「雜行、正行、助業、定業」,而勸導不問行住坐臥的稱名,有捨雜歸正、捨助專定的廢立之意。
至於「雜修」,即是助正兼修,這當然是心向阿彌陀佛一佛的行業;然而以為勤修此五正行之故才能往生,不知助業是方便,唯有正定業才是真實,才是往生因種,因而依靠自己所修五正行之力,這便是自力心;以這自力心所修的五正行名
為「雜修」。
當然所修的是正行,行此正行方知本願之旨,然而仍存自力,大師貶為雜修,勸人捨棄;這絕非捨棄五正行,而是捨棄自力心。當自力心捨掉之時,則從來被貶
為雜修的助正兼行便完全轉變為報謝廣大佛恩之行。
此「就行立信」之「行」既是順佛願的正定業之稱名,而此稱名不是行者累積自己稱名之功,不是以稱名之力祈求往生;往生資糧在彌陀之名號功德,而此稱名乃是名號功德的全現,信受稱念即得往生;因此「就行立信」不外是「機法二種深信」中的「法深信」的內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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