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73《觀經四帖疏》綱要 (37)
2018.06.04
善導大師於《法事讚》卷下言:
極樂無為涅槃界,隨緣雜善恐難生;
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故使如來選要法,教念彌陀專復專。
「念彌陀專復專」即是「正定業」,亦即大師所說的:
一心專念,彌陀名號,行住坐臥,不問時節久近;念念不捨者,是名正定之業,順彼佛願故。
「正定業」有二義:即「正選定之業」,與「正決定之業」。前者是就彌陀而言的,彌陀於二百一十億的諸佛誓願中選捨一切諸行,不為眾生往生之因願;獨選定念佛一行,作為眾生往生之因願,故名
為「正選定之業」。後者是就眾生而言,眾生信順此願,稱名念佛,則往生決定,故名為「正決定之業」。
「正定業」之文解釋:
「一心」即是本願之「三心」。
「專念」即是本願之「十念」。
「彌陀名號」就三心而言是「所聞所信」,就十念而言是「所稱所念」。亦即信者信彌陀本願,行者行彌陀名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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