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37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四 – 全仗佛力(17)
2013年1月30日
關於罪業和名號輕重的比較,曇鸞大師在《往生論註》有三點精闢的論釋,所謂「三在釋」,文曰:「有汝謂五逆十惡繫業等為重,以下下品人十念為輕,應為罪所牽,先墮地獄,繫在三界者;今當以義較量。輕重之義:在心、在緣、在決定,不在時節久近多少也。
云何「在心」:彼造罪人,自依止虛妄顛倒見生。此十念者,依善知識方便安慰,聞實相法生。一實一虛,豈得相比。譬如千歲闇室,光若暫至,即便明朗;闇豈得言,在室千歲,而不去耶!是名在心。
云何「在緣」:彼造罪人,自依止妄想心,依煩惱虛妄果。此十念者,依止無上信心,依阿彌陀如來方便莊嚴真實清淨無量功德名號生。….是名在緣。
云何「在決定」:彼造罪人,依止有後心,有間心生。此十念者,依止無後心,無間心生,是名決定。」
較量三義,十念者重,重者先牽,能出三有。」
簡單來說,罪業是虛假的,猶如做夢;名號是真實的,猶如覺醒;千年昏睡,一覺醒來,即知一切皆空,乃至生死,亦是南柯一夢!相反地,六字洪名具足無量無邊的德行,破了我們的「癡無明」和「疑無明」,故念佛不單可以消業滅罪,故可往生到極樂無為涅槃界,所謂「三界繫業,畢竟不牽。則是不斷煩惱得涅槃分,焉可思議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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