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30, 2019

1392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199)


1392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199) 
2019.10.28
慧淨上人開示有關「三世因果業報」,説:

凡事都是我們的“鏡子”。我們面對鏡子,鏡子所顯現的,就是我們所展現的——好、壞、美、醜、寬容、計較,我們的身口意就是這樣。在這個世界上,我們所處的環境、他人對我是好是壞,都是我們自己感召來的,如果我們沒有那樣的業力,是不可能感召來這種環境的。

因此每個人必須為他自己所遇到的負完全的責任,其實這也是佛法中有關信解三世因果業報的根本道理,相信因果的佛教徒,自然會朝此方向去實踐。

也就是說,我們所遇到的、看到的、聽到的、接觸到的,我們都有責任,而且應該負起全部的責任。因為這都跟我們的業力有關系,所以我們應該反觀自省、自我懺悔,而不是去責備外界的人、事、地、物。

像棉花的話,就什麽都能夠承受,不會反彈、抵抗,修行人就是要培養這種心地。有關這方面的內容,在《講演集(二)》中收錄有兩篇幾年前我跟議事委員的談話(即本書所收錄之《以誠感人》《緣苦眾生》),大家可以利用時間看一下。

談到這裏,我再次強調:我們學佛人要學慈悲,要以慈悲為寶,不以世間的財物或稀有之物為寶。那慈悲的對象就是眾生——眼睛看得到的人類、動物,還有看不到的眾生。所以修行人就是以眾生為寶,出自內心的想為對方帶來利樂——利益、安樂,而不給對方帶來苦惱、虧損。

如果自己有好處、有成就,都主動地、默默地奉獻給對方;對方如果有過失、有虧損、有苦惱,也主動地、默默地去接受、承當。也就是“失敗歸自己,成功給他人;好事向他,壞事向己”,能這樣行持者就是修行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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