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75淨土宗宗風略釋 (82)
2019.01.28
承上文所言,由善導大師往上追溯,其思想相承於龍樹、天親、曇鸞、道綽等祖師,善導大師是集其大成者,他們都是以「稱名念佛」為「往生行」、「本願行」,是淨土法門的法脈傳承的特色。
龍樹菩薩判難易二行,曇鸞大師判自他二力,乃至道綽師判聖淨二門,皆秉承第十八願為法脈而立。淨土宗祖師傳承的特色,非師徒關係,亦非「以心印心」,但依第十八願為法脈而傳承,不違法本。
曇鸞大師於《往生論註》言:如是至心,令聲不絕,具足十念,便得往生安樂淨土。又言:緣佛願力故,十念念佛,便得往生。經言“十念”者,明業事成辦耳。這幾段法語,都很明確地在傳承「本願稱名」這個法脈。
道綽大師的傳承方面,參閱其「本願取意文」言:若有眾生,縱令一生造惡,臨命終時,十念相續,稱我名字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這些都是有關“本願稱名”的內涵。
一直到善導大師集其大成,善導大師關於第十八願的解釋就非常多了。淨土宗有別一般的、通途菩薩教所立的宗,如禪宗、密宗的傳承,是完全「依法不依人」。「依法」者,依彌陀本願力救度之法。言「依人」者,是「恪守傳承」、「自信教人信」的「善知識」是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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