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26, 2012

309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三 - 本願十八之小結(一)


(309) 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之三 - 本願十八之小結(一)
20121126

阿彌陀佛在因地菩薩時發了四十八願 (因本願),成就了極樂世界,成就了阿彌陀之名號。善導大師云:「法藏比丘,在世饒王佛所,行菩薩道時。發四十八願。一一願言。若我得佛。十方眾生,稱我名號。願生我國。下至十念。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」他將四十八願全歸入第十八願,視之為阿彌陀佛「因本願」中的「根本願」,即是本願中的本願,故說「本願十八」是善導大師的淨土思想特色之一。

第十八願的願文如下:「設我得佛,十方眾生,至心信樂,欲生我國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。唯除五逆,誹謗正法。」這個願清地顯示阿彌陀佛主動地、平等地、無條件地救度十方眾生!阿彌陀佛將「自己成佛」與「眾生得生」連結一起,故云:「若不生者,不取正覺」。此願以信為本,祇要眾生信賴阿彌陀佛的大願業力,以「稱名正行」建立信心,念佛求生,必能仗佛力得生!

善導大師以第十八願為本願中的本願,只因此願全仗佛力,由阿彌陀佛一力承擔,故此萬無一失,萬不漏一,萬修萬人到。此願普被三根,故善導大師在《往生禮讚》云:「彌陀世尊,本發深重誓願,以光明名號,攝化十方,但使信心求念;上盡一形,下至十聲、一聲等,以佛願力,易得往生。」阿彌陀佛欲令眾生心生信心,心生歡喜,自然求生西方,專念其名,故成就光明名號,攝化十方眾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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