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32淨土宗宗風略釋 (39)
2018.10.19
淨土宗以阿彌陀佛因願果號為立教根本,以四十八願中第十八願為軸心,是法脈之所依。《佛說無量壽經》、《佛說觀無量壽經》、《佛說阿彌陀經》三經皆專門、純粹講述往生阿彌陀佛極樂淨土之事,不雜其餘,故為淨土宗正依經典,善導大師稱為「正行、專依、往生經」。
淨宗法師在《淨土宗概論》一書又云:所謂「相承」者,又稱法脈相承,指一宗一派教法的遞相承接,如生命體之血脈運行,同源,同質,始終一貫。
「論」為菩薩所造,「釋」為祖師所解。論與釋共同解釋正依經典。
雖有淨土三經,但各自解釋不同,或說為凡,或說為聖;或判報土,或判化土
;或重觀佛,或重念佛。若無相承,則學者終無所依。故依相承,建立 宗。
相承一般表述為兩方面:一、人相承,也稱相承祖師系譜;二、法相承,
即相承祖師有關論著。 人以傳法,法由人顯,二者不離。
淨土宗的創立,以印度龍樹、天親菩薩,中國曇鸞、道綽、善導大師共五位祖師相關論釋為相承,而一般習知的中國淨土宗十三祖系譜,以「功高德盛」為立祖原則,在法義上並無相承關係。
又教判方面,龍樹菩薩建立「難易二道」,又曇鸞大師判「自他二力」,道綽大師分「聖淨二門」,善導大師立「要弘二門」等之教判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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