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19, 2018

1230淨土宗宗風略釋 (37)

1230淨土宗宗風略釋 (37) 
2018.10.15
淨宗法師在淨土宗概論一書,解釋宗的含義,如下;
宗,為「尊」、「崇」、「主」之義,引申有「獨尊」、「統攝」、「唯一」、「最勝」 等義。亦即:在佛說一切法門中,獨尊某一法門為主,並以此統攝其餘所有法門之教義體系,即稱為「宗」,也稱「宗派」。 由此可知,宗有這樣幾重特性:

一、獨尊性—— 獨尊某一法門為主,唯一而無二,不可能有與之並列、平 等的法門存在。
二、統攝性—— 以此獨尊無二的法門,統攝其餘一切法門。
三、體系性—— 一宗之內,所有法門,依其相狀、地位、價值、作用等各安其位,形成完整而嚴密的體系。

宗,為佛教自印度傳入中國之後所形成。教理上完整意義之宗派,必須具 有宗派名稱、教相判釋、正依經典、法脈相承,簡稱「宗名」、「教判」、「經典」、 「相承」,此為一宗成立之要素。

印度淨土法門雖普及、發達,但並沒有所謂「淨土宗」。佛教傳入中國之後,至隋唐時代形成「大乘八宗」,淨土宗即其中之一。

由釋迦牟尼佛開說的淨土三經,經印度龍樹、天親二大菩薩作論提倡,至中國北魏曇鸞大師,依彌陀本願力闡明淨土立教之本旨,奠定淨土宗之理論基 礎,復由道綽大師承其教說,傳至唐代善導大師(613—681),完善淨土宗之 系統理論及實踐行儀,淨土宗正式創立。善導大師被尊為淨土宗之集大成者、 淨土宗之開宗祖師,尊為淨土宗「宗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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