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65 《觀經四帖疏》綱要 (29)
2018.05.16
續上文。
就其文意,三心有「要門三心」與「弘願三心」之義。
要門之定善三心及散善三心是「迴斯二行求願往生」的「自力三心」。 弘願三心是「乘阿彌陀佛大願業力」的「他力三心」。 三心有此「要門自力三心」與「弘願他力三心」之別。
「自力三心」是行者自己發起三心之故,機有千差,故各個所發之三心程度亦有萬別,而且自力之三心不是虛假諂偽無真實心,穢惡污染無清淨心的罪惡生死凡夫所能發起,故是「難行道」。
「他力三心」是不論定善散善,不論智愚善惡,不論有漏無漏,皆悉信受彌陀救度、專稱彌陀佛名,故三心皆統攝於「深心」。善導大師說「深心即是深信之心也」,而開展出「七深信六決定」的解釋,歸納之即是「二種深信、就人立信、就行立信」等三要義。
「二種深信」,即是「機法二種深信」。「機」指自己,「法」指彌陀;信機無力,所以罪惡生死,無有出離之緣;信法有力,但乘彌陀真實願力
(乃至十念之稱名念佛),定得往生。此信凡聖平等,萬人一味;救度皆由彌陀之力,皆因一味之信,故是「易行道」。
此機法二種深信即是第十八願的內容,也是二河白道喻的主旨。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