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ugust 12, 2019

1359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166)


1359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166) 
2019.08.12
淨土宗宗風俗諦第三條:自覺愚惡,過於他人;毫無資格,計較他人。不說是非,不聽是非,不傳是非,不較是非。不求人過,不舉人罪,不揭人私,不爭人我。不背因果,不蓄恨意,不懷虛假,不行諂曲。

慧淨法師在「學習淨土宗宗風俗諦」視頻的開示,談到「不求人過,不舉人罪,不揭人私,不爭人我」時,説:

這是很大的德行。我們都是凡夫,都有過失,都有貪瞋癡。我們自己有過失的時候,很怕人家知道,因為羞於對人,更怕人家批評,我們因此也儘量不要去看人家的過失,曉得別人有什麼過失,也避而不談,甚至在心中將它忘掉。

當然,更不應去探求他人的過失、罪咎。如果能夠這樣,無形中自己的德行,也會有很大的增長。能夠這樣的人,自然不會去說是非,遇到是非之地,就會即刻離開,也不會去聽是非,更何況是加以傳播呢?!絕對不可能。

這一些格言法語,雖然只有短短幾句,但由於都是佛所說,或者是古聖先賢所講的。因此,對我們道德的提昇、心靈的昇華,都非常有幫助。大家相聚的時候,也可以互相談談自己對宗風內容的理解以及實踐的心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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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:這是人的劣根性,包括互相猜忌,互揭對方的瘡疤等,最後彼此都受傷害,沒有勝利者。或許在某一次政治選舉,互求人過,互舉人罪,互揭人私,互爭人我,有一方「勝利」了,但雙方輸了人格,而參與投票選舉的民眾再一次受「蒙騙」,並受傷害。當知人不是完美的,有善有惡,我們隨喜讚嘆別人做的好事,乃至一點點;何必向別人揭私求過,自己豈不是更愚更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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