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December 25, 2019

1417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224)


1417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 224) 
2019.12.25
接下來,學習淨土宗宗風俗諦第六條:學佛大悲心──彌陀如何為我,我便如何為人。

若能體會彌陀對我們無限的愛心、徹底的包容,我們瞋恚剛強的心,就會被感化而柔軟、而慚愧,對任何人就會付出愛心與包容。

凈宗法師在《愛的道路》的文章,題為《彌陀如何為我,我便如何為人》,如下:

要給別人犯錯的機會,別人才會接近你、親近你、跟隨你。總是給他機會,他便總是跟隨;永遠給他機會,他便永遠跟隨。只給一兩次的機會,他也只能跟一兩次;一次機會都不給人,就沒有人會跟隨。

人總會犯錯。人犯錯,也總會被指責、被批評、被輕視、被排斥,甚至被懲罰。如果人犯錯,被包容、被原諒、被遮掩、被洗凈、被愛,他會怎麽樣呢?
人犯的錯,用來批評打擊,便是硬冷的木棍;用來團結和愛,便是甜蜜的甘蔗。

人犯了錯,可能離心離德,也可能同心同徳;可能疏遠,也可能更緊密。不是錯的本身有這樣的功能,而是你對犯錯者的態度決定。

我們犯的錯還少嗎?為什麽我們喜歡念佛,念念不捨?是因為我心虔誠,有功德,總是做正確的事,從不犯錯嗎?不!恰恰是我們造罪造業,惹了大禍,惹下沒人能替我們扛得起的大禍,阿彌陀佛說:“來!我保護你,我救你,我替你的罪,擔你的過。”我們這才念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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