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13淨土宗宗風俗諦略釋 (120)
2019.04.26
淨宗法師分析淨土宗宗風 - 俗諦:
第一條是總綱;二、三、四、五這四條,是細則;第六條,是總結。第一條總綱,剛才説過了——“信、慈、謙”。
第二條“敦倫盡分,閒邪存誠,奉公守法,為世良民”,是做人的基本要求。
第三條相當於戒律的“止持”——止惡這一方面。還沒有行善,先要止惡;還沒有做一個好人,先不要做惡人;還拿不出錢來佈施人家,至少不要偷人家東西;不能和顏愛語地安慰人家、幫助人家,至少不要講人家的是非,不要説人家的過錯,不要揭人家的隱私。止惡,比較容易一些,所以放在前面。
第四、第五條就是“作持”。“止持”是從消極面來説,不可以做的;“作持”是從積極面來説,應當要做的。比如四個“給人”,七個“凡事”,對人對事就這樣去做。
後四條中,第七條——生活、語言、威儀,這方面是指我們日常的身、口、意三業。
第八條“諉罪掠功小人事”等等,是提供給我們在大眾共處當中作為對照的。我們到底是“諉罪掠功”,還是“掩罪誇功”;是“讓美歸功”,還是“分怨共過”。
第九、第十,都是講謙德的好處。
十條當中,講“謙”是最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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